富阳近2500户农村困难群众告别危旧房

2017/7/26 4:09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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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区住建局联合区财政、民政、残联等有关部门,完成了2017年上半年度农村住房困难家庭建房现场踏看和半年度验收,共验收房屋150余户。2007年,富阳启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有关工作。10年来,累计惠及农村住房困难群众近2500户,发放救助款项近8000万元,受到了基层困难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。

区住建局村镇科相关负责人表示,本次验收得到了各乡镇(街道)的大力支持,各乡镇(街道)和相关部门一方面逐户排查了辖区内2017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建设情况,及时掌握困难家庭建房进度,做到挂牌施工。同时,加强对建房进度慢或尚未开展建房工作困难家庭的督促,确保目标任务利完成。此外,对房屋改造建设已完成的农村困难家庭,提供一户一档资料。

据介绍,富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始终坚持“以人为本、为民解困”的宗旨,按照“科学规划、统筹建设,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,因地制宜、分类救助”的原则,发扬人道主义,建立长效、动态救助与监管机制,实现即时发现、即时救助,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

2014年,富阳出台《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规范了救助细则。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在富阳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房困难户(包括一些受灾户),只要符合民政和残联等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,通过向村级组织申请、村民代表会议评议、乡镇(街道)审查、区级部门审批及媒体公示等步骤,就可以获得该项救助。

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住房状况、村镇总体规划、建设规划以及救助对象的意愿,一般采取新建、改(扩)建或修缮、置换等方式实施救助,乡镇(街道)也可采取收购可居住的闲置房用于置换危旧房方式实施救助。根据救助方式和家庭人口不同,救助资金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。作为政府救助的有力补充,富阳还多措并举,引导有关行政村根据自身条件,出资、出物或无偿投工予以帮助,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捐资,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困难问题。

今后,富阳将进一步健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,充分结合农村危旧房排查、改造工作,完善长效、动态的救助机制与监管机制,按照科学改造、政府帮扶、社会参与、资源整合、机制创新、务求实效的思路,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,努力实现“人有所居、居有所安”。

编辑者:deqing.bi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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